项目基本情况 | |||
地区 | 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行业 | 招标类型 | 中标公告 | |
招标内容 |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B(*-2-F-F-*-*) 二、项目名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 * 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家服务 服务范围 派驻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专业人员对采购人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日常和专项的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检查,做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服务要求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一年 服务标准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是松(组长)、尤嘉瑞、蒋胜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东路*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名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石跋河路与龙潭北路延伸段交叉口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名称:* 地址:*市*东路*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十、附件 F-*-** * 如果您是会员,请点击这里[登录]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查看[项目样本],或者点击这里[免费注册] 更多详情,请了解[会员服务内容]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与中国拟在建项目网联系,咨询热线:010-68570774 / 685707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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