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
地区 | 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行业 | 化工医药,建筑 | 招标类型 | 中标公告 |
招标内容 | |||
*市眼科医院检验试剂一批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镜湖世纪城绿地新都会办公A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试剂盒 规格型号:**×3,**×1 数量:* 单价: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红梅、陈金干、孟楣、王祚苗、杨木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计算公式: 支付标准:(1)如中标价在*-**内:代理费=**×* +(中标价-**)×0.*%;(2)如中标价低于*万,则代理费=中标价×*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 元的按 * 元支付。 收费金额: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三)被质疑人名称; (四)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必要的法律依据; (七)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四)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五)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名称:*市眼科医院 地址:*市眼科医院 联系方式:束老师 * * 名称:* 地址:*市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业绩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1月*日 如果您是会员,请点击这里[登录]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查看[项目样本],或者点击这里[免费注册] 更多详情,请了解[会员服务内容]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与中国拟在建项目网联系,咨询热线:010-68570774 / 685707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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