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
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2-07-04 |
行业 | 交通运输 | 招标类型 | 中标公告 |
招标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京哈高速公路*省绥中(冀辽界)至*段改扩建工程环保监理招标评标工作于*年7月1日在*省*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项目类别 标段号 推荐意见 投标人名称 预期中标价 环境监理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其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7月4日~*年7月7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处,电话:* *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电话:* *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建设管理部,电话:* *纪检部,电话:* 招 标 人:* 地 址:*市*砂山街*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南堤西路*号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转0) 传 真:*-*(转*) 网 址:* 邮 箱:* 如果您是会员,请点击这里[登录]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查看[项目样本],或者点击这里[免费注册] 更多详情,请了解[会员服务内容]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与中国拟在建项目网联系,咨询热线:010-68570774 / 68570776 | |||
项目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