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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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沟污泥处置项目(二期)-陆家镇项目 |
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沪宁高速南侧、夏驾河西侧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陆家污水处理厂内 |
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昆山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成后,污泥处理量为60t/d,其含水率约75%~80%。 |
1.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污水、淤泥脱水后的余水、设备用水接管至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陆家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陆家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通过密闭收集经化学洗涤和生物土壤滤池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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