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江市餐厨废弃物及市政污泥处理二期工程沼气发电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镇江市京口区镇大铁路以南、京杭大运河以西、谏壁污水处理厂南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
项目概况 |
企业投资351.8万元,在预留用地建设配套的沼气发电项目,拟建2台800kw级燃气内燃机发电机(发电机组配套2台0.6t/t余热锅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运1台发电机组和1台余热锅炉,同时预留1台同等规模发电机组及烟气余热锅炉的扩建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沼气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scr脱硝过程中产生的氨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余热锅炉定排水及软水制备浓水回用做车间、车辆及设备冲洗,冲洗排水接管至谏壁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发电机组和冷却塔,噪声在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对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和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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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处 固话:0511-88968102 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3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