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深圳仁安医院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白灰围一路环境监测综合大楼302室
邮编:5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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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仁安医院迁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深圳仁安医院 |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社区爱南路16号 |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国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项目为综合性医院,主要科室有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眼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等,设有床位250张。) |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经 审 查 , 该 项 目 及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存 在 : 未 按 规 定 将 环 评 、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 排 污 许 可 证 执 行 情 况 作 为 现 有 工 程 回 顾 评 价 的 主 要 依 据 、 未 分 析 各 种 特 殊 排 水 并 按 规 定 单 独 收 集 进 行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站 、 未 分 析 污 水 处 理 站 建 设 在 地 下 室 的 环 境 风 险 及 可 行 性 、 未 按 规 定 提 交 排 污 许 可 证 执 行 报 告 等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情 形 , 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 我 局 决 定 不 予 批 准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