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马龙精亿废旧玻璃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工业园区小寨片区 |
建设单位 |
曲靖市马龙区精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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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明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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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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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精亿废旧玻璃回收利用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工业园区小寨片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3°37′12.838′,北纬25°24′56.991′。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租用1栋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内分区设置原料区,生产区及成品区等主体工程,设置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同时配套设置沉淀池、循环水池、事故水池等环保工程,项目布置2条生产线,形成年加工20000吨废旧玻璃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800万元,于2021年11月取得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马龙精亿废旧玻璃回收利用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111-530321-04-01-359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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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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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位于曲靖市马龙工业园区小寨片区,租用曲靖市马龙区宝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建1栋厂房及仅供本项目独立使用的沉淀池、循环水池进行生产。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施设备安装布置环保设施设备建设,因此建设过程主要影响为噪声。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经新增50m塑料管道连接曲靖市马龙区宝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有50m地下排水管网引入租用独立的450m3沉淀池(原有900m3,隔出450m3作为事故池)及100m3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废气: 项目采用的颗粒物治理措施为可行技术,无实施难度,颗粒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周边空气扩散条件较好,颗粒物排放后不会形成污染聚集。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敏感点为其他单位办公生活区,均位于本项目上风向,其余大气环境敏感点较远,项目颗粒物排放后,经厂房阻挡及洒水降尘,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其影响极小。 噪声: 距离项目生产区边界10m以外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均距离较远,且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厂房降噪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项目生产过程中选出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塑料、废金属、生活垃圾等)、沉淀池泥渣及少量废机油。项目固废及危险废物均能达到100%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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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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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不同施工阶段所使用的不同施工机械的非连续性作业。据工程分析,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与各施工阶段所使用的机械类型、数量有关。 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较远,施工噪声对其影响较小,本次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及进入场地时,要限速、禁鸣; (3)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设备安装。 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措施可行。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颗粒物,经采取厂房阻挡沉降、清扫及洒水降尘后达标排放; (2)水环境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清洗废水经曲靖市马龙区宝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有50m地下排水管网(本项目新设置50m塑料管道连接)排至下游租用的仅供本项目独立使用的450m3沉淀池(原容积为900m3,隔出1个450m3的事故池,沉淀池有效容积为450m3)和100m3循环水池,后经水泵抽取经本项目新增的塑料回水管回至本项目生产清洗使用,不外排;厕所废水依托曲靖市马龙区宝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生活废水处理设施; (3)声环境:设备设置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4)固体废物:项目分拣生产线选出固废经设置2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外售回收商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员工生活垃圾及分拣生产线生活垃圾设置2个移动式带盖垃圾收集桶,后进入曲靖市马龙区宝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垃圾暂存点,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铲车及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设置1个废机油收集容器,设置标识标牌。经收集后运送至曲靖市马龙区精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曲靖市马龙区精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设备齿轮及链条润滑,不在本项目内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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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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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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