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镇江顺德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处理350万吨固体废弃物(含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韦岗街道飞黄路原黄山水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江大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购置破碎机、磁选机、压滤机、浓密机等设备,建成投产后形成年处理350万吨固体废弃物(含尾矿)综合利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卸料和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喷雾降尘和袋式除尘后,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厂界四周扬尘通过喷雾降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通过喷淋降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进厂扬尘通过喷雾降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出厂通过洗车平台处理,不带泥上路。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要求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反式破碎机、鄂式破碎机等设备,通过建筑隔声及各设备设置配套减震,在靠近居民点的厂界安装隔声板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粉尘、沉渣由员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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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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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处 固话:0511-88968102 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7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