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2 |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轻镁锂合金笔记本电脑外壳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现因技术发展,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于自有厂房内调整布局,新增cnc加工中心、冲压机器人自动上下料设备、自动打磨设备、平面度红外线测量机、注塑机等设备,淘汰部分老旧设备(cnc加工中心、冲床等),同时对现有的超轻镁锂合金笔记本电脑外壳自动化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并对相关辅助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主要是对其部分塑料配件加工、冲压加工等工艺进行适应性改造,效率提高,项目建成后,企业经营范围不变,产能不变,仍年生产超轻镁锂合金笔记本电脑外壳50000pcs。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