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氯化石蜡、7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工业园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8′22.992″,北纬29°46′59.681″)。 |
建设单位 | 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其产品方案为: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副产14.1%次氯酸钠70.0286t/a、31%盐酸溶液1738.519t/a)、7万吨环氧氯丙烷(副产31%盐酸溶液886.706t/a、40%氯化钙溶液114630t/a、75%固体氯化钙(二水氯化钙)3218.66t/a、93%硫酸632t/a)。 本项目于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建设,厂区占地面积294559.53 m2(约441.8393亩)。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507352.6821t/a,其中循环水量为382147.22t/a,新鲜水量为16784.648 t/a,原料带入、反应产生、蒸汽带入量108420.8141t/a,生活用水量为1920t/a,项目水循环利用率为75.3%。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8人,20人厂区内住宿。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实行四班三运转,8小时/班。。 本项目总投资为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7万元,占总投资的14.8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尾气吸收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实验室废水、污水站废气处理废水、树脂脱附再生废水、除雾器废水、树脂再生喷淋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烷。废水中水环真空泵排水、除雾器废水回用于生产,树脂再生喷淋冷却水全部蒸发损耗,生产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实验室废水、污水站废气处理废水、树脂脱附再生废水(难降解废水)经“催化氧化”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低浓度废水)经“水解酸化+好氧+深度催化氧化”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中特征污染因子aox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环氧氯丙烷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后排入湖口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根据环评报告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叠加区域消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污染物的平均质量浓度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0%,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3、噪声 从噪声预测叠加结果可知,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经适当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tvoc、环氧氯丙烷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3-2019)表1、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要求;hcl、颗粒物、cl2、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nh3、h2s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区和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的恶臭,通过合理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使厂界无组织废气hcl、颗粒物、cl2、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3-2019)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nh3、h2s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本次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中特征污染因子aox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环氧氯丙烷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后排入湖口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石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滤布、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cwao单元的废催化剂、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滤布、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规范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未通过质检部门检测的副产暂按危废管理;项目废包装物中的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厂家回收利用,如果破损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同废包装袋一起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依托现有的一个48m2危废暂存库,一般暂存库依托氯化钙仓库(654m2)。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土壤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的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6、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构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为防止原料泄漏,建设罐区围堰及其配套设施,在车间及仓库墙角设排水沟,发生事故时引入事故废水收集池。建设单位设置两座大小分别为900m3和1200m3的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应急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事故废水、消防废水及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应急池处理,严禁不经处理直接外排。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氯化石蜡、7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公众参与报告》。公众参与采取了在厂址附近张贴环境信息公告、湖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工艺废气产生的污染物要做到达标排放,要认真落实环评要求,确保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