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龙岩市永定区福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中在村桥河 |
龙岩市永定区福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龙岩市博创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中在村桥河,主要购入煤矸石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生化污泥按5∶1的比例进行混和、焙烧,厂区用地面积3333.33平方米,设置煤矸石堆场、污泥堆场、烧结车间(设置焙烧窑4座)、产品堆场及其他配套设施,年综合利用煤矸石11.5万吨(联合处置生活污泥2.3万吨),年产烧结煤矸石(含联合处置后生活污泥)10.46万吨。 |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生产车间及堆场应采取密闭设计,污泥堆场采取除臭除味措施,煤矸石存放采取防燃措施;焙烧窑烧结废气经收集采取“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26米排气筒排放;厂区物料装卸、输送过程中应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必要的抑尘措施,及时清扫收集沉降粉尘。 (三)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雨污收集处理和利用设施;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污泥堆场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全部收集用于生产;烧结废气处理设施脱硫塔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26.83吨/年、氮氧化物10.80吨/年。 |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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