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渝通盛锋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6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阿戛镇电光村大麻窝组,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原“贵州渝通盛锋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场地作为项目生产、办公用地,不新增占地,总占地面积9576m2。扩建后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所需的原料(沥青、砂石料等)全部外购。扩建项目生产设施全部利用原“贵州渝通盛锋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设施,不再新建生产设施。利用原项目沥青拌合站,占地面积645m2;利用原项目原料堆场,占地面积575m2;利用原项目柴油、重油仓库,占地面积50m2;利用原项目办公生活区(内含食堂),占地面积400m2,利用原项目环保设施等。
项目简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2年09月26日将贵州渝通盛锋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9月26日-2022年09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8200369 传 真:0858-8200369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项目名称 |
贵州渝通盛锋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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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贵州渝通盛锋商贸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宁市恒兆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扩建项目生产、环保设施全部利用原有,不新增设施,无施工期。
(二)营运期
1、废气
沥青罐、搅拌缸、成品出料口沥青烟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骨料加热、烘干、筛分产生的燃油烟气及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导热油锅炉燃烧烟气经8m高排气筒(3#)直接排放;骨料堆场无组织扬尘通过将堆场除工作面外,其余四方采用棚架全封闭,且棚顶按照一定比例设置水雾喷头,定期喷水,保持堆场表层湿润,保持表层含水率≥4%,以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矿粉罐由于罐体较高,排出的少量粉尘经自然逸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车辆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通过定期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及洒水抑尘抑制运输扬尘扩散对四周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加强维护保养,严禁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食堂油烟由于用餐人数较少,仅设置家庭式厨房,产生的油烟较少,经周围绿化稀释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扩建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淋溶水收集沉淀池(有效容积300m3)处理后回用作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经旱厕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做农肥。
3、噪声
扩建项目车辆运输噪声通过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限制车辆夜间运输,运输途中路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减少或杜绝鸣笛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封闭式厂棚隔声、距离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活性炭及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与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合规格骨料经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矿粉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