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77-61387687
电子邮箱:nyssthjjhpk@163.com
地址: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3号楼42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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