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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州市城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2-G-30、2022-G-31、2022-G-34 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盘州大道 K0+000~K1+440 段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2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盘州市红果街道办事处新城区内平川西路旁,建设单位为盘州市城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全长1.44km,起点坐标:经度104°26′58.787″,纬度25°41′4.709″;终点坐标:经度104°26′46.915″,纬度25°41′45.616″;道路起点接西环路,终点至平川西路;其中盘州大道起点(K0+000)与西环大道(K5+255.323处)呈T型交叉(交叉角度90°),终点(桩号K1+440)与平川西路呈T型交叉(交叉角度79°),道路宽40m,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为城市主干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不设置桥梁、隧道、涵洞,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5处。道路两侧埋设雨水管、污水管,配套建设电气、绿化等,拆迁房屋面积2064m2。项目总投资27117.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比0.13%。
      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需设置噪声影响专项评价。

项目简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2年12月22日将盘州市城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2-g-30、2022-g-31、2022-g-34 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盘州大道 k0+000~k1+440 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8200369  传 真:0858-8200369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项目名称 盘州市城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2-g-30、2022-g-31、2022-g-34 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盘州大道 k0+000~k1+440 段工程)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盘州市城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亿航创博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如厕使用周边已有厕所;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2.大气环境 施工场区物料及渣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采用篷布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撒落;施工车辆驶离施工场地前,应冲洗车身及轮胎;施工场地采取有效防尘网,并及时对施工场地及运输路线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扬尘影响;建设单位施工期间严格规范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作业路段,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将施工机械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本项目不设沥青拌合站,所需沥青混凝土全部外购,摊铺沥青混凝土时产生的沥青烟呈无组织排放,加强施工工序管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作业的时段,靠近居民点等敏感点严禁在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在距离声环境敏感点较近的路段或临时场地施工,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工程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车辆在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沿线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道路开挖土石方为26844.95m3,回填土石方为358614.85m3,借方为331769.9m3,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项目不设弃土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照《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进行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的建筑垃圾运往当地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期产生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其收集、暂存及转运处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植被;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土地范围,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生态植被;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 营运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 道路全线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以此确保路面径流沿排水系统排放;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排水工程设施,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营运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加强道路管护,确保公路路况良好;对于靠近道路一侧,分散的前两排居民房屋进行加装通风隔声窗的方式进行噪声防治;加强绿化建设,确保沿线涉及的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根据《报告表》声环境专项评价预测,营运期近期(2023年)、中期(2029年)、远期(2037年)中,老校场居民点、恒大中央公园以及余家坑居民点近期、中期及远期昼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远期仅老校场居民点、余家坑居民点夜间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朱家坡居民点近期、中期及远期昼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远期夜间存在超标情况,应在涉及相关路段设置禁止鸣笛警示标示,并设置警示牌提醒减速行驶同时对夜间行驶车辆进行降速规定、在道路两侧修建“声屏墙”或在住宅和道路之间种植绿化带等防护措施,适时开展交通噪声监测,确保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相应声功能区划质量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司乘人员、行人丢弃生活垃圾,应按照《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及时实施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加强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管理,定期清理公路沿线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