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HI首页 服务电话:010-68570776 68570774
10万客户首选 21年品质追求

德州中之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9万吨污水处理药剂和23万吨水性环保涂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6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成后,年产工业级pac13万吨、醋酸钠(乙酸钠)13万吨、复合碳源13万吨。

项目简介

       

年产39万吨污水处理药剂和23万吨水性环保涂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39万吨污水处理药剂和23万吨水性环保涂料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德州中之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中路以东,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7.202°,东经116.446°;

5、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2亩(34933.51m2),总建筑面积36239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0000平方米,办公用房6000平方米,仓库12000平方米,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面积3000平方米。一期建设工业级PAC、乙酸钠、复合碳源生产线各一条,购置玻璃钢反应釜、乙酸钠搅拌罐、复合碳源搅拌罐等设备8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工业级PAC13万吨、醋酸钠(乙酸钠)13万吨、复合碳源13万吨。

二、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排放

A.3#PAC生产车间

工业级PAC生产过程反应釜产生的含氯化氢尾气、颗粒物废气,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压滤及沉淀过程挥发出的氯化氢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三级水洗喷淋塔+旋风除尘+一级碱洗喷淋塔收”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集中排放。

B.2#乙酸钠与复合碳源生产车间

乙酸钠与复合碳源生产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同经15m高排气筒DA002集中排放。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各条生产线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HCl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排放

据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环节主要有生产车间未被收集的粉尘废气、HCl废气,PAC压滤沉淀区未收集的HCl废气。

项目采用先进设备,开展泄漏检测与维修,密闭车间提高收集率等措施,未收集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HCl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浓度达标。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后,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影响水平可以接受。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环节包括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三级水喷淋与一级碱喷淋装置产生的废气处理吸收水直接回用于工业级PAC生产添加水;板框压滤机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工业级PAC生产添加水;滤渣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工业级PAC生产添加水;

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车间集水沟收集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送平原县润源水质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平原县润源水质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及各类风机、搅拌机等辅助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焦躁措施。经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

工业级PAC压滤和沉淀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属疑似危废,企业投产后委托危险废物鉴别单位,若判定该类物质不具备危险特性,可不视为危险废物,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危废鉴定结果出具前在厂区内暂按危废暂存管理,并设置固定的滤渣与污泥暂存区;

乙酸钠与葡萄糖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吨包包装袋收集后由原料厂家回用;聚合氯化铝生产压滤过程中产生的废滤布收集后外售处理;布袋除尘系统收尘灰经收集后返回各自生产工序回用;废机油经密封油桶收集后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验废液经密闭桶收集后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液碱包装桶经集中收集后贮存在危废暂存间由原料厂家回用;生活垃圾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结论

德州中之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9万吨污水处理药剂和23万吨水性环保涂料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及总图布置合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以内,生产工艺及能耗、物耗、污染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了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因此,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本项目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通过E-mail或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州中之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18305340833

E-mail:18305340833@10086.com

环评单位:德州贝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266169918

E-mail:beiqinghuanbao888@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周围村庄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就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单位的了解程度、项目区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公众对本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了解、是否支持工程建设以及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公众关心的事项征求当地有代表性的公众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广大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公司采取发布公告、发布报告书等形式。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该项目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公告发布单位:德州中之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德州中之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9万吨污水处理药剂项目(一期).pdf

项目详情